为深入贯彻香港技术院发展理念,表彰在院建设发展及科技进步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,激励全体同仁凝心聚力、锐意进取,持续推动我院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香港科技创新生态建设,经院理事会集体研究、审议通过,决定开展特殊津贴评选工作。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杜绝任何潜规则与暗箱操作,保障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本次特殊津贴评选对象为,长期为香港技术院建设发展、科研创新、技术突破、平台搭建、人才培养、对外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履职尽责、实绩显著,获得院内外广泛认可的相关人员。
二、评选原则
本次评选严格遵循“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、择优遴选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全程坚持标准化、规范化流程,不设任何隐形门槛,不搞人情照顾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、干预,坚决杜绝潜规则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,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贡献者都能得到公平评价,评选结果经得起院理事会、全体同仁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三、提名方式
本次评选实行严格的提名制,提名权统一由院理事会行使,具体要求如下:
提名人名单由院理事会集体讨论、民主审议确定,提名人需具备较高的公信力、责任心,熟悉我院各项工作及相关人员贡献情况,严格遵守评选纪律,客观履行提名职责。
本次评选不接受任何个人自行提名、单位推荐,不受理任何形式的自荐材料,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变相推荐候选人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相关提名及候选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提名人需如实提交提名材料,详细说明被提名人的贡献事迹、实绩成果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严禁弄虚作假、夸大其词,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提名人,取消其提名资格。
四、评选标准
被提名人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突出贡献条件,方可纳入评选范围,具体标准如下:
在我院科研创新领域,取得重大技术突破、重要科研成果,推动相关技术领域进步,为我院科研实力提升、核心竞争力增强作出显著贡献;
在我院建设发展过程中,在学科建设、科研平台搭建、管理制度创新、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落地实施,取得显著成效,助力我院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;
在技术转化、成果落地、产学研融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推动我院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,为香港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;
在人才培养、团队建设方面成效显著,培育一批高素质科研技术人才,打造优秀科研团队,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奠定坚实基础;
在对外科技合作、学术交流、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提升我院的行业影响力与国际知名度,助力香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。
五、评选流程
提名阶段:由院理事会确定的提名人,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提名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提名资格,提名材料统一提交至院理事会秘书处备案。
审核阶段:院理事会成立专项评审小组,由理事会成员、相关领域专家组成,对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、实地核查,重点核实被提名人的贡献事迹、实绩成果,确保材料真实有效,审核过程全程记录,留存备查。
公示阶段:审核通过的拟入选人员名单,将在我院官方网站、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接受全体同仁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入选人员有异议的,可通过指定管道实名反映,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、有据可查,严禁诬告陷害。
审定阶段: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,由院理事会集体审议、投票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名单,审议过程全程民主、公开,投票结果现场公示,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监督。
公布阶段: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方管道正式公布,颁发特殊津贴证书及相关待遇,明确津贴发放标准、发放期限等相关事宜。
六、纪律要求
1.全体提名人、评审小组成员、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评选纪律,坚守公平公正原则,不得泄露提名资讯、评审细节、投票结果等相关内容,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、宴请、好处费等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预评选工作。
2.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弄虚作假、拉票贿选、恶意举报,对违反评选纪律的单位或个人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资格,情节严重的,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。
3.评选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,提名材料、审核记录、投票结果、公示材料等全部留存归档,接受院监事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,确保评选工作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本次特殊津贴评选的具体时间安排、提名材料要求等,由院理事会秘书处另行通知。
2.本公告由香港技术院理事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由院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3.监督联系方式:contact@hkrit.org,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:00-17:00。
香港技术院
2026年3月31日
